说到“二清”,有一个案例很出名。
2018年11月20日,王海在微博发表文章,举报美团网、大众点评网涉嫌非法经营支付业务。“美团获得支付牌照钱袋宝不用,涉嫌故意违法经营意图逃避监管以便于挪用资金或赚取利差。澎湃新闻链接 消费者在美团下单购买商品,美团代商户收取消费者的款项。可是这些款项被美团截取并沉淀一段时间后结算给商户。根据规定,消费者所付款项需由持《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来代收。作为美团子公司的三快在线,并没有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运营资质。
以上,就是美团曾违法经营“二清”的情况。
所谓“二清”,即没有清结算资质的机构,却提供清结算的服务的行为。
近年来,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兴起,线上平台型机构迅速崛起,平台支付迅速扩大。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网络交易平台普遍存在“二清”的结算模式,平台型机构的资金账户上沉淀了巨额客户结算资金,随之伴生了维护客户资金安全的风险。
资金池风险二清最大的隐患在于,没有清结算资质的商户,拿到资金后,不结算给下游商户或挪用下游商户的资金,造成子商户的资金被非法占用。假如商户携款跑路后,子商户更是无处追讨。
套现风险。“二清机构”游离于监管体系外,无法保证平台提供的交易信息的真实性,有可能存在伪造、变造交易信息,套取商户和用户资金的行为;
信息泄露风险。部分线上平台型机构违规存储客户敏感信息,造成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的风险。
因违法“二清”导致的支付套现、洗钱、跑路的事情最近几年屡见不鲜,导致很多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破坏了行业的秩序。解决“二清”问题已经成为监管部门密集关注的重点,监管部门不仅消灭了一大批二清企业,更出台了很多监管政策。2015年底,人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7月正式生效;随后在2016年国家先后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1号文印发)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银发〔2016〕112号文印发),开启了互联网金融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而在2017年底到18年年初,人行似乎开启了加班模式,出台了较多规范性文件,尤其银办发〔2017〕217号文,核心就是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整治,包括整治的工作目标、工作检查范围、工作原则和思路都显示出了极强的整治决心,再次重申了对支付创新进行规范管理的一贯严厉态度。
对于那些打算在“平台化”事业道路上大展拳脚又苦于没有支付牌照,同时忌惮违规带来巨大风险的公司而言,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接入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为客户和商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担保交易最常见的模式就是我们平时在淘宝上使用支付宝购物的模式。首先,买卖双方在支付宝开设账户。开设账户后,买方付款,支付宝将买方资金扣划至卖方账户并冻结,买方确认收货后,卖方账户资金解冻,支付宝提示卖方资金到账。
第3方支付出现以前,由银联提供银行间的清算数据,央行完成跨行结算,以及同一银行内部的清结算。所以,央行、银联和银行具有清结算的资质。
第三方支付机构第3方支付牌照下发以后,持牌的支付机构可以提供给入网商户提供清结算的服务,大致流程为:
1.商户入网 2.第3方支付机构提供支付通道 3.支付通道将资金结算给第3方支付机构 4.第3方支付机构扣除手续费后,将资金清结算给商户。
网联 网联出现后,切断了支付通道的乱象。未来所有第3方支付的通道都需接入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