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类的构造方法中必须通过 super 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这样可以妥善的初始化继承自父类的成员变量。 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Java编译器会自动的加入对父类无参构造方法的调用(如果该父类没有无参的构造方法,会有编译错误)。
一个子类的对象可以向上造型为父类的类型。即定义父类型的引用可以指向子类的对象,但通过父类的引用只能访问父类所定义的成员,不能访问子类扩展的部分。
子类可以重写(覆盖)继承自父类的方法,即方法名和参数列表与父类的方法相同,但方法的实现不同。 当子类对象的重写方法被调用时(无论是通过子类的引用调用还是通过父类的引用调用),运行的是子类的重写后的版本。
子类在重写父类的方法时,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版本。
重载与重写是完全不同的语法现象,区别如下:
重载是指在一个类中定义多个方法名相同但参数列表不同的方法,在编译时,根据参数的个数和类型来决定绑定哪个方法。重写是指在子类中定义和父类完全相同的方法,在程序运行时,根据对象的类型不同(而不是引用类型)而调用不同的版本。在Java语言中,用包(package)的概念来解决类名命名冲突的问题。在定义一个类时,除了定义类的名称一般还要指定一个包名,定义包名的语法为:
package 包名;package语句必须写在Java源文件的最开始,在类定义之前。 一旦使用的package指定了包名,类的全称应该是"包名 . 类名" 。
访问一个类时需要使用该类的全称,但这样的书写方式过于繁琐。故可以通过import语句对类的全称进行声明。import语句的语法为:
import 类的全局限定名(即包名+类名);通过import语句声明了类的全称后,该源文件中就可以直接使用类名来访问了。
封装,就是隐藏实现细节,将属性私有化,提供公有方法 setter 和 getter 访问私有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