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 -- 继承、重写、访问控制

mac2024-11-14  10

文章目录

一、继承1. 继承中的构造方法2. 父类的引用指向子类的对象 二、重写1. 方法的重写2. 重写中使用super关键字3. 重写和重载的区别 三、访问控制1. 包1.1 package1.2 import 2. 封装2.1 定义2.1 意义 3. 访问控制修饰符3.1 各修饰符修饰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可访问点3.2 注意事项

一、继承

1. 继承中的构造方法

子类的构造方法中必须通过 super 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这样可以妥善的初始化继承自父类的成员变量。 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Java编译器会自动的加入对父类无参构造方法的调用(如果该父类没有无参的构造方法,会有编译错误)。

2. 父类的引用指向子类的对象

一个子类的对象可以向上造型为父类的类型。即定义父类型的引用可以指向子类的对象,但通过父类的引用只能访问父类所定义的成员,不能访问子类扩展的部分。

二、重写

1. 方法的重写

子类可以重写(覆盖)继承自父类的方法,即方法名和参数列表与父类的方法相同,但方法的实现不同。 当子类对象的重写方法被调用时(无论是通过子类的引用调用还是通过父类的引用调用),运行的是子类的重写后的版本。

2. 重写中使用super关键字

子类在重写父类的方法时,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版本。

3. 重写和重载的区别

重载与重写是完全不同的语法现象,区别如下:

重载是指在一个类中定义多个方法名相同但参数列表不同的方法,在编译时,根据参数的个数和类型来决定绑定哪个方法。重写是指在子类中定义和父类完全相同的方法,在程序运行时,根据对象的类型不同(而不是引用类型)而调用不同的版本。

三、访问控制

1. 包

1.1 package

在Java语言中,用包(package)的概念来解决类名命名冲突的问题。在定义一个类时,除了定义类的名称一般还要指定一个包名,定义包名的语法为:

package 包名;

package语句必须写在Java源文件的最开始,在类定义之前。 一旦使用的package指定了包名,类的全称应该是"包名 . 类名" 。

1.2 import

访问一个类时需要使用该类的全称,但这样的书写方式过于繁琐。故可以通过import语句对类的全称进行声明。import语句的语法为:

import 类的全局限定名(即包名+类名);

通过import语句声明了类的全称后,该源文件中就可以直接使用类名来访问了。

2. 封装

2.1 定义

封装,就是隐藏实现细节,将属性私有化,提供公有方法 setter 和 getter 访问私有属性。

2.1 意义

对外提供可调用的、稳定的功能隐藏的代码实现的细节,维持数据安全性降低代码出错的可能性,便于维护当内部的实现细节改变时,只要保证对外的功能定义不变,其他的模块就不会因此而受到牵连

3. 访问控制修饰符

3.1 各修饰符修饰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可访问点

3.2 注意事项

public 修饰的内容是对外提供可以被调用的功能,需要相对稳定private 修饰的内容是对内实现的封装,如果“公开”会增加维护的成本对于类的修饰可以使用 public 和默认方式protected 和 private 可以用于修饰内部类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