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基础之类与对象

mac2025-10-04  2

1.对象: ·对象是类的实例。换句话说,类主要定义对象的结构,然后我们以类为模板创建对象。类不但包含方法定义,而且还包含所有实例共享的数据。 ·对象 = 属性 + 方法 ·我们可以使用关键字 class 定义 Python 类,关键字后面紧跟类的名称、分号和类的实现。 ·oo(object oriented)的特征: ·封装(信息隐蔽技术) ·继承:是子类自动共享负类之间数据和方法的机制.

`多态:不同对象对同一方法响应不同的行动 ·python的self相当于C++的this指针 ·类的方法与普通的函数只有一个特别的区别 —— 它们必须有一个额外的第一个参数名称(对应于该实例,即该对象本身),按照惯例它的名称是 self。在调用方法时,我们无需明确提供与参数 self 相对应的参数。 ·Python的魔法方法:类有一个名为__init__(self[, param1, param2…])的魔法方法,该方法在类实例化时会自动调用。 ·公有和私有:对象的属性和方法都是公有的,可以通过.操作符来访问 公有的:

私有的:在 Python 中定义私有变量只需要在变量名或函数名前加上“__”两个下划线,那么这个函数或变量就会为私有的了。 · ·继承:class DerivedClassName(BaseClassName):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如果子类中定义与父类同名的方法或属性,则会自动覆盖父类对应的方法和属性。 ·调用未绑定的父类方法:父类.init(self) ·使用super函数:super().init() ·多重继承: ·多重继承容易造成代码混乱 ·组合: ·类、类对象、实例对象 ·如果属性的名字跟方法相同,属性会把方法覆盖掉 ·不要试图在一个类里面定义出所有能想到的特性和方法,应该利用继承和组合机制来进行扩展,用不同的词性命名,如属性名用名词,方法名用动词。 ·绑定: ·Python中严格要求方法需要有实例才能被调用,这种限制其实就是Python所谓的绑定概念. ·与类与对象相关的BIF函数: `issubclass(class, classinfo):方法用于判断参数 class 是否是类型参数 classinfo 的子类。 ·1.一个类被认为是其自身的子类2.classinfo可以是类对象组成的元组. ·2.只要class是其中任何一个候选类的子类,则返回True.

·isinstance(object, classinfo) 方法用于判断一个对象是否是一个已知的类型,类似type()。 ·type()不会认为子类是一种父类类型,不考虑继承关系。 ·isinstance()会认为子类是一种父类类型,考虑继承关系。 ·如果第一个参数不是对象,则永远返回False。 ·如果第二个参数不是类或者由类对象组成的元组,会抛出一个TypeError异常。 · ·hasattr(object, name)用于判断对象是否包含对应的属性。 ·getattr(object, name[, default])用于返回一个对象属性值。 ·setattr(object, name, value)对应函数 getattr(),用于设置属性值,该属性不一定是存在的。 ·delattr(object, name)用于删除属性。 ·class property([fget[, fset[, fdel[, doc]]]])用于在新式类中返回属性值。 ·fget – 获取属性值的函数 ·fset – 设置属性值的函数 ·fdel – 删除属性值函数 ·doc – 属性描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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