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沙漠柳
一场危机终于解决,没有轻松,没有喜悦,充满的是无奈和郁闷! 面对“关注弱势群体”的政治要求,面对法律对邻校事故中的“弱势群体”的“有情”保护,以“匡扶正义,伸张公理”为动机而改学法律的我,对“平之如水”的法律产生了深深的失望,对“依法治X”报以长长的叹息! 对法律不抱希望是愚钝,报以太大希望是幼稚,因为法律常常摇摆于公正和政治需要之间,要服从和服务于政治! 君不见,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因为“关注弱势群体”的政治需要,演变为上百官员齐聚处理,政府埋单90万的“践行三个代表”的典型事例; 君不见,一起原被告都无充分证据证明对方过错的民事案件,因为“关注弱势群体”,学校被裁定赔偿近100万; ...... 你若不服,还想追求法律的公正,“缺乏政治敏感性”、“大局意识不强”就是对你最好的政治评价! 我不明白,对“弱势群体”的保护难道是在法律框架之外的保护? 我更不明白,学校(教师)何时成了“强势群体”?如果连法律规定的基本权益都没得到保障的群体都是“强势群体”的话,这种强势岂不是时代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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