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向对象三大机制: 封装:隐藏内部实现 继承:复用现有代码 多态:改写对象行为二、面向对象设计模式: 面向对象设计模式解决的是类与相互通信的对象之间的组织关系。三、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封装变化点四、具体的设计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开放封闭原则(OCP):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Liskov替换原则(LSP):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 依赖倒置原则(DIP):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代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接口隔离原则(ISP):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五、模式分类 从目的来看: -创建型(Creational)模式:负责对象创建 -结构型(Structural)模式:处理类与对象间的组合 -行为型(Behavioral)模式:类与对象交互中的职责分配 从范围来看: -类模式处理类与子类的静态关系 -对象模式处理对象间的动态关系设计模式描述了软件设计过程中某一类常见问题的一般性解决方案。面向对象设计模式描述了面向对象设计过程中、特定场景下、类与相互通信的对象之间常见的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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